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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详解

时间:2022-03-16 08:53:48 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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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详解

  分类考试是什么意思 分类考试招生是另一种模式的高考,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方向是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高职院校考试。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详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详解

  1.什么是分类考试招生?

  分类考试招生指高职(专科)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录取考生。

  2.通过分类考试录取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有区别吗?

  除了录取方式不一样之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3.考生如何报考分类考试?

  考生应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细了解拟报考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填报院校,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后,考生须根据填报院校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考试)。

  4.分类考试如何录取考生?

  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由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

  5.分类考试考生的文化成绩如何产生?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分类考试,其文化成绩使用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分类考试,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6.分类考试考生的职业技能成绩如何产生?

  分类考试考生的职业技能成绩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产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分类考试考生须查阅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院校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分类考试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7.参加分类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报名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应认真阅读拟填报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要求及具体安排,按学校要求参加相应测试。考生应结合自身条件和爱好特长,合理选择报考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每天16:00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当天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填报志愿人数,考生可根据各院校报考情况,合理选择,增加录取机会。

  8.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后还能参加普通高考吗?

  考生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参加普通高考。

  拓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江西省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江西省普通高考从20xx年起,实行分类考试。为稳妥实施分类考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生报考类别

  考生可以选择单独报考本科、单独报考高职(专科),也可以选择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二、考试科目设置

  1、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3、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以上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本科、高职(专科)同卷。

  兼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的术科考试。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成绩呈现。

  三、考场编排及考试时间

  1、考场编排

  ⑴文化科目考试,单报本科和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统一编排考场;单报高职(专科)类另外编排考场。

  ⑵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单报高职(专科)和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统一编排考场。

  2、考试时间

  ⑴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以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时间安排为准。

  ⑵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为1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上午,考试时间120分钟(9:00-11:00)。

  3、命题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由我省自行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及英语听力部分采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技术科目采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综合卷,由我省自行命题。考试采用书面闭卷形式,卷面分值200分(两门课目各占100分)。

  四、高考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不受报考类别影响。单报本科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科志愿。

  五、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

  2、艺术、体育类执行当年艺术、体育类录取有关规定。

  3、三校生高职类考试录取按现行办法执行。

  本方案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考试实施情况适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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