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自画像初中作文汇编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自画像初中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1
从来到这个世界上那天起,我就希望自己的自画像和别人不一样。可一晃十四年流水般地过去了,我还是实现不了自己的愿望。唉!
说起来真是很失败。记得小时候,在一个幼儿园里读了一年,老师仍会叫错我的名字。这都是因为我太平常了,太不能给老师留下深刻印象了。那时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变成一个或者非常可爱或者非常难看的小孩啊!人太没有外貌特征,从别人面前走过,会被当成一团空气。
刚上小学时,数学老师找我的家长去谈话,因为我经常在她讲课时莫名其妙地用铅笔和橡皮在桌上搭积木,或者钻到课桌下面去玩鞋带。父母问我为什么那么贪玩,我一个劲地流泪就是不说话。谁能理解一个小孩子的心?我只是想要她注意我。
长大一点之后被送去学画画。我想这样也许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特长。可惜我那时太不懂事,两年下来最高的荣誉是得过一次绘画比赛的鼓励奖,最大的成就是学会了如何用毛笔“打仗”。
后来就开始喜欢看书。静静地拥卷独坐,那一种浓得化不开的文化情调,一如夕阳里的西风,缓缓地在心底流过,于是洗去心里所有的尘埃,让人暂时忘却所有的忧愁。在家里、在学校都尽力找书来看。有一本《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作品,只有上集没有下集的半本书,被我快要翻烂了。正是由于没有下集,所以给人留出了更大的想象空间。在没人和我一起玩时,我就想象故事的后一半情节。
上中学后,又渐渐发现自己的可笑之处了:书里的世界当然是可爱的.,但天真的自己竟把书里的境界看成整个真实的世界,接触了一些书中悲欢离合的故事就自认为了解了这个世界的全部。实际上,我还有许多书本以外的东西没学呢。环顾四周,我的同窗们有的能言善辩,有的能歌善舞,有的长于书画,有的精通文墨……要做到与众不同甚至出众谈何容易!唉,我仍然和过去一样平常啊。
现在要我画自画像,一定不会好看,画上的人一定毫无特点,更可气的是有一双因为不满现状而拧在一起的眉头,一副大志未展的神情……
不过二十年后我的自画像一定会是很有特色的,那时候,也许我己经闯出了一番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事业。我很有信心去做到那一点。我也知道,为了做到那一点,我必须从现在起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和所有的同龄人一样努力——瞧,又不能与众不同”了。唉!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2
浓浓的眉毛,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小嘴,再加上那张可爱的大圆脸。你猜,他是谁?当然就是我了!
我是属虎的,性格吗,当然有很多的.“老虎脾气”。一次,我没有找到我那只支心爱的钢笔,就忿忿地和老妈大嚷起来:“我的钢笔哪去了?你给我放哪了?”我老妈却平静的说:“别急别急,在仔细找找,一定会找到的,它也长不了腿。”“你别说了!”我特别生气,“钢笔没找到,还啰啰嗦嗦唠唠叨叨的说我!”最后,我的钢笔还是找到了。你看见了吗?我的“老虎脾气”
我还喜欢看书。我和书感到很亲近,就像一个无声的朋友一样。因此,老妈给了我一个“小书虫”的雅号。记得有一次,我在书房里看《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老妈叫我去买一袋盐,我没听见,老妈又叫我,我才听见,可是,最为可笑的,我把淀粉当成盐了,老妈和我都哭笑不得。还有一次,我要去卫生间,因为我卫生间里藏着很多的书,所以就看了入迷,老妈叫我,我没听见,老妈还以为我带进了马桶。
我在学校的成绩也是前五名的,老师夸我语文学习好,我很高兴。期末考试,我语文考了97分,数学考了95分,英语考了98分,还得了个“三好学生”的奖状,心里特别开心。
说了自己的优点,该说自己的缺点了吧!老师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没有缺点的。我有点小马虎,单元测试,数学本来可以考98分的,我检查一遍,就东张西望。可是考试卷发下来一看,我傻眼了。数学只考了94分,其中计算题就扣了3分。真是粗心呐!我也特别的爱玩,玩是儿童的天性,我和院里的小朋友玩,一直玩到了晚上7点,还没回家,害的挨了老妈批评。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虽然我有缺点,但我相信我一定改正的。希望大家和我交个好朋友。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3
我时常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然后,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别提多有精神了!又细又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充满好奇的眼睛。鼻子不是很高,微微有点塌,一张小嘴能说会道。皮肤不是很白,但却十分健康。每天脸蛋红扑扑的,好似两个熟透了的红苹果,让人看了仍不住想扑上去咬一口。十个手指又细又长,看到的人都夸是弹钢琴的手。
我虽然只有9周岁,可却长着1。49米的大高个,往我们班同学中一站,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我的好胜心很强。无论做什么事都想做到最好,特别在学习上,我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每次考试都想得满分,考全班第一名。如果考了满分,我就会一路小跑回家向爸爸妈妈报喜;如果没考到,我就会满脸的不高兴,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继续努力,下次一定要考满分。
我喜欢做手工、画画、看书,更喜欢写作。平时只要一看到好词佳句,我就会把它摘抄在我的“采蜜”本里,并把它背下来。这样,写作文的时候就得心应手了。在家里,爸爸妈妈总叫我“小作家”;在学校,老师经常把我写的`作文当范文在班上读。二年级,学校组织看图写话竞赛,我还得了第一名呢!我写的《读“合格的邮递员”后感》获市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芭比娃娃》、《美丽的春天》等文章先后在《上饶晚报》上进行了发表!
最让我感到头疼的就是缺少运动细胞。看见别人打球、跑步那么好,我羡慕不已。就拿暑假学滑板来说吧,别人学一两天,就能滑得轻松自如了,可我学了七八天,才敢胆颤心惊站上去滑几步。哎,没办法,遗传吗!
和你们说了那么多,你们一定想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就是上饶市一小三年级五班的李安琪,交个朋友吧?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4
我是一个瘦瘦的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长着一双大眼睛,不知怎的戴上了一副大眼镜,爸爸说我没有保护好。
我今年九岁了,体重大约有20千克,身高是1·3米。
我喜欢穿黄绿相间的衣服。我很活泼,喜欢打羽毛球、骑自行车、游泳,我玩的时候,爷爷说我像个男孩;不过,有时我也很文静的.,还特别喜欢画画和看书,我的房间里有七十多本书了,还有许多的画。我看书的时候,谁叫我都听不见,他们都说我是书呆子,我很生气!
我特别喜爱吃苹果,因为妈妈说,苹果里有很多营养;我也常常吃香蕉,它又香又甜,真好吃!
我有时也会犯错误,但我会及时改正的。
你们喜欢像我这样的女孩吗?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5
我叫敖瑗晨,小名叫瑗瑗,是学生路小学七年级的小女生。校讯通博客上的瑗瑗宝贝照片就是我,爸爸说我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比男孩子都淘气。
我从小就喜欢留长头发,还经常到商场卖头饰的地方梳一个“火色”头。可是,现在上小学了,头发剪短了,也没时间去梳“火色”头了。小学就是和幼儿园不一样,睁开眼睛就学习,直到晚上睡觉,天天就盼望着过周末,那时候才有玩的时间。
爸爸说我淘气,我非常同意他的评价。看看我小时候的照片和视频就知道了。爸爸为我拍了六百多张照片和九百多段视频呢!从咿呀学话直到现在的淘气妞。第一次吃冰棍、第一次靠着柜子学走路……有一段视频是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爬上电视柜,站在电视柜上下不来,哇哇的直叫,也没人把我抱下来,还是我自己蹭着屁股滑了下来,却又转身爬了上去。我喜欢和男生玩,和男生比赛跑步,比赛爬梯子,抓着吊环翻跟头……而且还经常磕磕碰碰受点伤,这些女生都玩不来。
说了许多不好的,再说点好的吧!我喜欢唱歌、跳舞、读书,还学了古筝。我会的歌可多了,多数是少儿歌曲和经典歌曲,如《歌唱二小放牛郎》、《好奇的小蜜蜂》、《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映山红》、《天路》等等,这也是受爸爸妈妈的影响。因为,他们喜欢那些经典老歌。爸爸说我三岁多的时候,一次跟着电脑学唱《红星闪闪》,一学就是两三个小时,出去玩都不去,嗓子差一点唱坏了。
周围的人都说我聪明,可我现在的考试成绩一直没有进入班里的.前几名,爸爸很生气,我也没有办法,粗心大意、丢三落四的老毛病就是改不掉。如果哪位医生能够治好这粗心的病,打针输液我都愿意。
还有很多,就这样简单描绘一个我自画像的简笔画吧。希望我的自画像会越画越美丽,越画越有光彩。我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观查昆虫。一到星期六,我带上小表弟去草丛中搜寻和观查昆虫,有七心瓢虫,甲虫,天牛,独角仙,蚂蚁……这些都是我们的宝贝。
这就是我,一个梦想成为昆虫学家的我。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6
我出生早20xx年12月除夕前一晚。一副极像男孩子的面孔以至于医生差点把我认错。而性格也好像跟随了样貌似男孩子一般顽皮。
几个月大的时候,我成了家里的“定时闹钟”。每每十二点,就准时响起。家人们为此也十分烦恼。
到四岁的我,黝黑的皮肤,干净利落的短发,以及瘦弱矮小的身材搭上男子气的衣服。不问性别还真的看不出我是女孩。由于那时还没有上学,时刻停不住手脚的我经常晚上与楼下的小伙伴玩耍。但我每次都带着伤回家——磕的,擦的,摔得无所不有。但我每次都倔强的将忍着泪水只挥挥手说:“男子汉流血不流泪!”这使的全家哭笑不得。从这后男孩子的标签就与我形影不离——因我=为每一个动作神态动作语言都无不显示。
但待到十二岁时,一个伤痕似封印般把这跟随着我的性格永远的封尘在内心深处。那一天,聒噪的'蝉永无休止的叫着,仿佛提醒着我坏事即将来领,头顶上毒辣的太阳耀武扬威的普照着大地。周边的景物像被镶上一道金边。好奇心催使着我冒着炎热走出家门。门外金黄的沙堆变成了我玩乐的天地。“晨,快点进屋,外面这么晒会中暑的”“不,我要玩沙子,没事的。”这样的对话重复了许久。也许是任性,奶奶终于忍不住便扬着衣架赶我回去。见此状,我落荒而逃,敏捷快速的步伐,一两步我就便越过奶奶向二楼跑去。我气喘吁吁的在二楼。这下追不到我了吧,我的身手这么快。正当我想找地方躲起来的时候。神经还是比我的行动快,一丝痛意从手上传到大脑,看到血流不止的伤口,面部已经替我做了决定,多年积蓄的泪水被内心的害怕打开了阀门,接连不断的从眼眶溢出。奶奶帮我处理好伤口后,我的内心仍存余悸。以后才也不调皮了。弄伤自己一点也不开心。我暗暗地抱怨。经过好几个月的伤口才慢慢愈合。家人们也惊奇地发现了我的重大变化——我变得乖了。
现在,男孩子标签已经渐渐褪尽。因为那个伤疤永远警示着我。
自画像初中作文 篇7
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令人向往初中的生活接纳了我。我也开始融入了这个大家庭中。先熟悉熟悉对你们来说陌生的我吧。
我叫王钰萍,英文名叫amy,我是双子座的,性别女,血型是最长见的o型。虽然性格活泼开朗,但面对陌生的人还是会害羞的。想举手可是又很难克服自己心中的那道障碍。当自己克服时,自己的话又以被回答。
我很喜欢听歌,却又更喜欢唱歌。我多么希望能有一天会有人倾听我用心唱歌。我很讨厌自以为是,不听话,又不讲卫生的人。受不了他们天天在我的身边绕来绕去。我最喜欢的课程就非英语莫属了。我至今还对上小学的第一节英语课记忆犹新。是小学的英语老师让我深深地爱上英语,疯狂地爱上了英语。从五年级开始,就和好多同学跟着老师学新概念,直到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才依依不舍地结束了那段快乐时光。
在初中,我想做个沉默的女孩,却依旧无法掩盖住心中的热情。正如老师所说的,o型血的人是最热情的。我知道自己的字写得不好,因为小学时,我模仿了太多同学的字,是自己的一篇作文像是十几个人写的一样。尽管我怎么努力,字还是龙飞凤舞一般。
小学,老师和同学们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毕竟是连续六年般的亲人关系,相信您刚毕业时也是有这么样的一段漫长的'试应期吧!
身边的人,我对他们都还不了解。不知道他们成绩怎么样。但我想上这个班的,一定都不赖吧!面对这么多的未知数,心里难免会有好奇心,却不知从何下手去解开这一道道谜团
在小学,我就一直希望自己能像班长一样,站在讲台上,管理着全班,谁不听话就在本子上写下他的大名,多威风!开学时,我就相信着自己可以凭自己的本事站上这个职位。
这就是我,一个对外界充满好奇,藏不住热情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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