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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优秀作文

时间:2023-09-19 10:19:50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中优秀作文10篇【集合】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优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优秀作文10篇【集合】

初中优秀作文 篇1

  人人都会犯错,但是,要懂得从错误中学习,吃一堑长一智。错误就好像是病毒,他在让你生病的同时,也会使你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对于你来说,在工作中,要想少犯错误乃至不犯错误,那除非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当然,如果果真如此,你可能就一无是处了。当你犯了错误的时候,如果别人对你的评价正确,那么,你就要作出适当的调整;如果属于无理指控,那就忘掉她们,走自己的路。过错产生之后,进行恰当而合理的反思和总结,有助于你发现根源,纠正身上的缺点。毕竟,有时候,小的缺点会酿成大的错误。这就如同花园里有了杂草,就必须及时清除,否则时间一久,他会遍布整个花园。

  正因如此,我们应该提醒自己:错误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你要心平气和,把注意力放到错误的纠正之上,要自我反省,避免再次犯同样的错误。通向智慧的道路是什么?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不停的犯错误。唯有如此,错误才会越来越少,智慧的门槛就会越来越近。人人都会犯错,但是,要懂得从错误中学习。错误就好像是病毒,它在让你生病的同时,也会使你提高自身的免疫力。而且,医学报考表明,那些发生病变的器官,比正常的器官更显强壮。这也正像犯错误的情形一样,每一起错误都可以成为你的前车之鉴。

  你见过倒在地上的大象吗?大象总是以站立、行走或者奔跑的姿态示人,即使在生病的时候,大象也要保持站立的姿态。为什么?大象巨大的体重,决定了这一切。他一旦倒下来,巨大的内脏就会相挤压,再加上本身的重量,将会使自身受到极大的伤害。所以,除非到了生命终结之时,否则,大象是不会倒下的。请你也以同样建议的姿态正视错误,绝不轻易在错误面前倒下。一旦倒下,你可能就会元气大伤,想恢复如初就很困难了。只要你坚持站立,或许1秒钟之后,错误就会使你修成正果,于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工作中,犯了错误,等于是埋下种子,长成树木;正视错误,决不气馁,就是修枝剪叶的过程;从错误中学习,并得到经验,乃是收获美味的果实。因此,我总是告诉自己:假使有第二次生命,我依旧会犯错误,甚至宁愿速度更快。这样,(人生感悟www。cglzw。net)我就可以获得更多学习的机会。我始终坚信,如果能尽早犯下所有不得不犯的错误,那么,这就是我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所有渴望成功的人,都会把错误看成是通向顶峰的必由之路。我还相信,真理是不朽的,错误终有一死,几乎所有的错误,都可能加以修复。成功者会从他的错误中受益,并以不同的方式再度尝试。达尔文说过:我热爱那些貌似愚蠢的试验。我总是尝试这样的实验,并从中吸取经验。

  在成功者看来,犯了错误,没什么大不了。我认为,犯了错误固然让人沮丧,但是,如果你发现自己无关紧要以至于没有人注意到你的错误,那才是真正令你感到沮丧。所以,重要的不是错误本身,而是你采取的态度。当然,过于严重的错误,同犯罪没有什么两样。不过,相当多的错误,却可能转化为成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从事过的各种工作中,我经常需要作出决定。不少决定,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于是我就立刻返回,以另外的方式重新思考和部署。这样,比起在决定上不停拖延的人,我花出的时间,要少得多。

  据说,人的头脑,每秒能够处理14万条信息。如果花上几个小时、几天乃至几周时间,才得到一个所谓圆满的决定,那么,实际上,这很可能得不偿失。在高度竞争的社会,速度往往是获胜的法宝。所以,为了追求速度,多犯错误,也是必然的代价。我相信,没有人会永远犯错误,除非他是一个白痴。当然,经常犯错误,不足为奇,没有任何人完美无缺,所谓美玉亦有微瑕。一位哲人说:一个人说犯得最大的错误,就是害怕犯错误。我想,这话很有道理。当你果真犯了错误的时候,不妨追本溯源,索解错误产生的过程。

  最大的错误,就如同最粗的绳子一样,无论如何你都不能把它扭断。绳子通常有很多股线组成,如把它一点一点拆开,分解为组成他的细小的丝线,这样,你就能把他们一根一根的拉断。此时,你会认为:啊,原来不过如此!但是,把它们重新拧在一起,再想弄断这根绳子的话,那么,你会再次觉得力不从心。人类从大量错误中认识自己,由此逐步接近真理。没有任何错误,你的人生就是一张白纸,这就如同你在动笔之前,就用橡皮擦的`话,那显然是白费力气。犯错误是人类的本性

  有时候,我们犯的错误,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人之为人的特征之一,就是会犯错误,而动物却很少甚至不犯错误。或者说,人类犯错误的趋向,要比动物明显和常见。人类的智商,固然远远高于一切动物,可是,要想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建设,错误是必然不可缺少的。即便在人和人之间,类似的差异同样存在。一个人踟蹰不前,无所作为,他当然不会出错,而他的能力也将因此变得极为有限。相反,另一个人忙着犯错,却不断地变得优秀。一个人如果不犯任何错误,那么,他就不可能做出任何事情。有时候,我们从一个人的错误当中,比从它的美德那里学到的更多。

  我已经说过:千万不要害怕犯错误。而且,在一生当中,对于最初的5000个错误,如果他们越是能够早些出现,你就越是可以及时的修正。这对你有益无害。但是,你也要保证,同样的错误,不会屡屡出现。

  莎士比亚说过:人类的真相是什么?那就是他们的一生中,所犯的错误不计其数。以我来说,任何时候,当我接过一只盛满错误的口袋时,我希望里面装满种子,这些种子的名字就叫做自我修正。它们逐渐增多而膨胀,最终导致口袋归于破裂,使错误从此消失。必须正视自己的错误,懂得如何化害为利。不要急于否定他们,应当及时从错误中学习。如果能够利用错误,那么,你就成功了一大半。错误,是连接无知和智慧之间的桥梁,你要让昨天的错误变成今天的教益。偶尔犯一次大错,与那种顺利完成事业的能力,是密不可分的。从来没有犯过错误的人,是那些躲在树林深处睡大觉的人。年轻人尤其会犯错误,而时间会矫正一切。

  与一生一世不犯错误而一事无成相比,充满错误的一生,显得充实而光荣。从来不犯错误,生活将变得非常乏味。一个毫无瑕疵的人,他的人生,不会有任何结果。一旦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理解力并非十全十美,那么,犯了错误,就不是多么羞耻的事情。拒绝体察和改正所犯的错误,才是最大的错误。

初中优秀作文 篇2

  人常言:女人的眼泪是最美丽的。尽管妈妈离开我们十三年了,可是,每当我看见女人流泪时,立即勾起我的回忆,想起妈妈那一滴滴深情的泪水,想起在妈妈怀抱中度过那难忘的岁月……

  母亲身高一米六一,天生一副蛋脸孔,长着一个令人羡慕的鼻子,与一双脉脉含情的眼睛。上世纪四十年代,母亲是一位革命女性,由于叛徒告密被捕,父亲花了两百个光银,从狱中将她赎出来。解放后,她当上妇女队长,一马当先,率领妇女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中去,从而赢得了村里男男女女敬重。

  每情到伤心处,妈妈都会流泪,但是,这是出之母爱的泪水。六十年代初,遭遇天灾人祸,缺吃少穿,我们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可是,在妈妈的心中,始终装着社会主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把自己的全部母爱都献给国家与孩子。她常说:“困难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团结一条心,建设社会主义,生活会好起来的”。记得我们姐弟读小学时,一次,我肚子饿得难受,就悄悄逃学回家,由于找不到东西吃,就痛哭起来,哭累了,我就躺在地上睡去了。中午时分,母亲从集体劳动归来,看到我含泪睡在地上,她那慈祥的眼泪,也立即流了出来。此刻,她从口袋里急急的拿出在田间劳动时,所分得的一个番薯,大声泣喊:“侬啊!醒醒来,快吃……”是的,在人们的记忆中,那个年代,即使是一个番薯,也显得十分珍贵呢!为了国家,她忍受暂时困饿,带头参加集体劳动;为了孩子,她宁愿饥饿,也要将这仅有的'一个番薯留给孩子。

  在生活中,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她时刻教诲我们:“做人要做有用人,当官要当清白官”。在官场上,我就是按照她的教诲,去工作去生活的。九十年代,我为一位干部主持公道,遭受到局主要领导打击报复,以有经济问题为借口,撤销了我的行政职务,九年不安排工作。一位十分酷爱生活的人,失去了工作犹如失去了生命。在这万分痛苦时刻,只有母亲最理解儿子的心,她看到我委屈痛苦度日如年的样子,眼里含着怜悯的泪水走到我身边,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妈了解你的人格,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最后,组织上查出我连一分钱都没有贪污,重新安排了我的工作。在人生路上,母亲的眼泪给我力量,母亲的泪水给我智慧与勇气,使我战胜了层层困难,走向幸福。

  进入特色社会后,母亲年老体弱,她跟着我进城生活。可是,她的心没有变。一次,她陪媳妇到菜市场买菜回来的路上,看到同年老人杖着手拐在路边端碗求乞时,善感的眼泪又悄然充满着眼眶,她掏出自己身上仅有的十块钱,一声不响地走上前去放入求乞碗中。回到家,当她老人家提起这件事时,媳妇不好意思地告诉她:“妈咪,不要一见求乞人就送钱,因为,社会上有些人借求乞行骗呢!”她听媳妇一说,有点不高兴喃喃自语说:“家中如不是遇上困难,谁想到街头上求乞呢”?就这样,在城里生活二十多年,她老人家仍然保持着当年自己那一颗勤劳、纯朴的心,直到九十高寿去世。

  慈祥、怜悯、善感的眼泪,汇成一曲人间最优美的母爱之歌,令世人永唱不衰。一滴泪水一片心。母亲远去了!她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但是,她那一颗美丽的心灵,那一滴滴深情的泪水,那一片片母爱之情,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时刻激励着子孙后代奔向更美好的未来……

初中优秀作文 篇3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动物想象、科技科幻、侦探破案这些系列的我最爱看。我有一张青州图书馆的借书卡,周六周日都会去看里面的书。前几天我偶然看见三本书,叫《猫头鹰王国》,我被它吸引住了,这部书太好看了!它是一部动物传奇小说,正合我的“口味”!图书馆里只有一部分,所以我到新华书店把其余的买了下来。反反复复看就是看不够!

  这部书的主要故事情节是:一只名叫赛林的谷仓猫头鹰在拖提王国里刚刚出生没多久,本应在爸爸妈妈的怀抱中撒娇,并等着最激动的时刻的到来——爸爸教他学飞——这也是所有小猫头鹰最盼望的事情,赛林却在沉睡中遭受到暗算,被哥哥昆郎推出温暖的窝,被邪恶的猫头鹰掳到圣灵枭猫头鹰孤儿院,并在那里亲身经历和目睹到一些极其可怕和残忍的事情,他意识到这股邪恶的力量将打碎猫头鹰王国的安宁,于是,赛林的生活轨迹从此改变,同时改变的也有它对世界的看法——世界曾经在他眼中是玫瑰色的,却不知道绚烂之后也藏着黑暗与阴霾。于是,一个神奇的旅程就此开始。一路上,赛林和其朋友组成的“精英团队”,将一起找寻真理,与不可想象的危险战斗,而赛林由一只曾经弱不禁风的小雏鸟到最后的王者归来…… 这是一套将动物习性与人性和奇幻完美结合的力作,被美国媒体誉为“综合并凌驾于《哈利波特》和《快乐的大脚》之上,在现实和想象中任意驰骋的佳作。”这部书的作者是凯瑟琳·拉斯基,她多年来一直对猫头鹰有着强烈的爱好。

  几年前,她开始对猫头鹰及其生活习性进行广泛研究,她原计划写一部关于猫头鹰的非小说类文学作品,书中配上丈夫拍摄的照片作为插画。然而后来她意识到,由于猫头鹰是夜行性动物,易受惊吓,不易被人发现,这个计划开展起来将会非常困难。于是她决定改写一部讲述猫头鹰世界的奇幻小说。在小说中,猫头鹰会说话,会思考,会看书,会写字,还会战斗,尽管如此,她还是会在这个虚构的世界里加入描写它们自然本性的内容。比如自然界中与猫头鹰共栖一窝的盲蛇,在书中充当了保姆的角色,妙趣横生,极富想象力。儿童文学作家杨鹏称《猫头鹰王国》让他再一次坚信,好的作品是超越国界、超越文化、超越时代的。他用自己的创作经历来说明,作家其实都是在努力寻找一个跟现实既相似又不同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作家可以在现实和想象中任意驰骋。而凯瑟琳正是通过《猫头鹰王国》找到了让她任意驰骋的世界。

  《猫头鹰王国》促使杨鹏再一次思考国内儿童文学的现状,他认为中国儿童文学作品的同质化现象已非常严重,校园小说火了,大家都去写校园小说,《哈利波特》火了,大家又都去效仿魔法小说,“他们忘记了,真正的世界不是在作家的作品里,也不是在流行的时尚里,而是在作家自己的心里。”读完这部书,我的收获很大。凯瑟琳·拉斯基借物喻人,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没有磨炼,何来王者?在这部影片中,赛林无疑是最成功的猫头鹰,是王者,他为了最后的成功,经历了许多的.磨难。我想,一只普普通通的猫头鹰居然有如此坚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品行,实在是了不起。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遇到一点困难就想放弃,从来不想一想解决的方法,只知道等待别人解决,连一只猫头鹰也不如!我们就应该像赛林一样,知难而进,坚持不懈,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对赛林来说,最大的磨炼就是赛林的亲哥哥昆郎。

  昆郎从心眼里恨赛林:赛林更受父母宠爱,赛林的飞行本领比他强,赛林最受他的妹妹依赖……昆郎杀掉了父母,投靠了纯族,成为了大托提,纯族的首领。昆郎恨赛林,给了赛林太大的打击。赛林看似完美,却有着强者致命的缺点:感情太细腻!当他面对着已是金属嘴的昆郎时,他的心一下就软了!昆郎攻击赛林,赛林却总是躲着昆郎!也许赛林救叛徒哥哥昆郎在大家看来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请大家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你是赛林,你会下手杀自己的亲哥哥吗?对,也许你会毫不犹豫地说:“杀!”但再请你想一想:赛林不是人类,是猫头鹰!猫头鹰一母生多胎,一生下来骨子里就是亲的,怎可能对自己的亲兄弟下手?昆郎是禽兽不如,但赛林不是!即使昆郎犯了再大错误,他也爱自己的哥哥!昆郎最后被灰灰所杀,对大家来说:坏蛋铲除了!但对赛林来说:亲哥哥没有了!我敬佩赛林,他能挺得住他人生中的考验!对大家来说他是王者,但对赛林自己来说,他付出了太多太多.....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人为了一己私利而争执,与兄弟姐妹闹得不可开交,有的对簿公堂,有的甚至拳脚相加,酿成悲剧;还有的人,父母含辛茹苦把他养大,他却不尽赡养义务,不孝敬父母,甚至打骂父母。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只有丧尽天良的人才做得出来!

  在利欲熏心下,人性的光辉渐渐被埋没,亲情越来越脆弱,人与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淡,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同学们,让我们常怀感恩之心,对家人,对同学,对身边所有的人,多献出一份情,多付出一份爱,共建和谐校园,共同健康称成长!

初中优秀作文 篇4

  我不知我们的将来会怎样,于是现在我选择了放弃和逃避。

  我很想忘记我们这一年来之间的友谊。听说有一种失忆丸让人吃了可以忘掉以前的事。感谢上天这时赐给了我们失忆丸。这次我们没有考到同一所中学,就意味着我们就要分开,这是上天赐给我们最好的失忆丸。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的,就让一切都随缘吧。也让我们现在的友谊和将来的友谊永远成为一个解不开的谜吧。我曾经告诉过你,我们的友谊已经快走到了尽头,当时我看见你转过身去,我感觉你在流泪,不想被我看见。实际在这做决定以前,我已经流过泪了。如果有缘的`话,将来我们的友谊也许还会继续。

  那时,我有一把非常漂亮的尺子,我很爱惜它,每天用完它便小心翼翼地放进文具盒。一天,我正在用尺子划线时,你走了过来,直夸尺子漂亮。见你如此喜欢,我答应借用你一天,你开心地笑了。

  到了第三天,是你答应还我尺子的日子,可我翻遍书包和课桌也没发现尺子的影子,我以为你还没还我,就向你索取,但你一脸真诚地说已经还我了,我疑惑地回到座位上,左思右想,总觉得自己这么仔细不会乱丢东西,我又想到你借走尺子时那喜欢的样子,冒出了你想把尺子占为已有,不想还我而撒谎的念头。我气冲冲地走到你面前,质问你是不是拿走了我的尺子不想还了,还装模作样的。你惊讶地抬起头望着我,随后竟然捂着脸哭了起来,看你这样,我只能悻悻地回到座位上……

  往后的日子里,你每次看到我似乎想说点什么却没有说出口,而我对你也是不理不睬,两个好朋友渐渐疏远起来。直到有一天,我脱衣服时,一件东西掉在了地上,捡起一看,竟是那把尺子。原来你早已把尺子还给了我,而我随手塞进了口袋却忘了。我后悔不已,后悔自己太粗心,更后悔说了那些重话伤了你的心,我决定找机会向你道歉。

  但每次见到你我却总会犹豫,想着怎样弥补我对你造成的伤害,怎样才能做到最好,有时又有小小的自尊心在作祟,你每次看我的眼神由期待慢慢转为黯淡。时间一天天流逝,你又有了新的朋友,而我那声对不起却始终没有说出口。直到那一天,我走进教室没有发现你的身影,同学告诉我你转学去上海了,我顿时呆在了原地,多么想和

  我丢掉了一份友谊。

初中优秀作文 篇5

  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我又快上初二了,想想这几年有什么收获,仔细想一想,没什么,只是多学了知识罢了,初一过得很不好,刚踏入初中的我,那时候,一脑子的好奇,总是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可是为什么我说过,不到几天又忘了呢。

  快上初二了,我想好好学习,把时间过得充实,而不是把时间都白白浪费掉,这个暑假我每天无所事事,明明要参加田径队的,但又觉得太苦太累,每天早上6:30分开始,到9:00,我离学校还比较远,每天5:00钟就要起床,还没睡醒觉呢,记得有一次我在回家的路上还中暑了,真倒霉。所以我索性就不去了,太没劲了,妈妈也劝我不要去,说我的身体吃不消。初一最后一场考试之前,总算有点喜事,妈妈又生了一个妹妹,很可爱,我很喜欢,爸爸妈妈都很喜欢,真的。在初一的生涯里,我是住宿的,和一个我同班的人分到了一个宿舍,我真的真的非常的.讨厌她,非常,我知道这样怨恨一个人不好,可是我……我真的不想再提她了。我现在准备的很充实,我数学一直不好,我把怎样才能学好数学都记在了日记本里了,都是在电脑上查的,时间过得真快,我已经长大了,看着妹妹,就仿佛看到了我小时候,依偎在妈妈怀里,那种幸福的感觉,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觉。

  到底到什么时候,我才可以回到小的时候,是那样的天真,纯洁,无虑。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认真的可以回到自己童年的时代,那我想肯定是世界上都是懵懂无知的小朋友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世界上的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小天使了,那是多么的美好啊,为什么,为什么,这不是现实?人总会死的,真不希望有那样的一天,人老的时候真的很那看,一道道皱纹如刀割一样深。时光回到从前吧,让这个世界更加生机勃勃,到处充满欢声笑语。

初中优秀作文 篇6

  我家是一个和谐的家,我爱我家。我家有四个人,我与弟弟生活在这个家庭很幸福,因为感受受到了爸爸、妈妈两种不同的爱:一种严厉,一种关心。

  如果我与弟弟做错了事,爸爸妈妈不会像其他家长那样耐心的为自己的子女进道理,我的父母就用打骂的方法教育我,因为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倔强的女孩,也带有一点暴躁的性格。所以父母教育我就用以暴自暴的方法来教育我,这就是我爸爸、妈妈教育我的方法,用的是严厉的'爱。

  我上初中以来。因学校距家太远了,每一次晚点回家就被爸妈追问到了底,我知道爸妈他们只是关心我而已,学校修在比较远,晚回家爸妈担心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从那以后,只要晚回家就得给爸爸打电话,说明原因,一次我被老师留下来,说的是6点半才会放学。结果6点10分就放学了,以为爸爸还没来呢?可我走到校门口一看,爸爸居然在校门口等着我呢!我知道爸爸是担心我在路上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很早就到校门口来接我了。我知道,爸爸这种爱是关心的爱,自从开学以来,我一直在学校吃饭,回家妈妈为我准备了许多有营养的饭菜,不吃爸爸还骂我呢!这也是关心的爱。

  在我家还从来没有发生大吵大闹的现象,有的只是开玩笑,爸妈吵了架不过一小时,两人马上合好如初,说明他们俩是多么恩爱呀!

  我生活在这个家庭很快乐、很幸福,这个家是多么的和谐,我喜欢这个家,喜欢家里的每一个人!

初中优秀作文 篇7

  河流总是把它的营养奉献给岸边的花草,善良、无私,令人敬佩。

  我和妈妈骑摩托车去姨姥家,不料中途车带扎了。一个将近80岁的老人家帮我们修好了。

  秋风带着阵阵凄凉,落叶摇摇欲坠。金黄的一片随风摇曳,不时传来一声鸟鸣。

  我焦急地在树林中徘徊,骑着自行车,穿着军绿色大衣的老大爷迎面过来,刹住了车。这不是老王家的闺女吗?他颇为惊讶地说。王大爷,妈妈说,这不车带扎了吗,找你过来看看。老大爷拿出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工具i,盘腿坐在地上,娴熟地使用工具,你这不是扎了,是车带没粘好,老大爷反复扒拉着车轮子,我先给你粘上,上街里换车里带吧。他随手摸了摸沧桑的脸,长满老茧、青筋凸起的打手沾满了灰尘,一头白发中掺杂着几根黑发。都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干修车这样的活,他儿女真不孝顺!老大爷快速地修好了车带,这要了10元钱。那王大爷,这孩子着急,我先走了妈妈打着火,走了。我回头看老大爷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骑着自行车,回家了。

  我问妈妈那老大爷是谁?妈妈说是鲍家屯的,原来和我们是邻居。和老伴在农村没有什么收入,平时靠修车赚点钱儿,儿女都在城里,也不回来,挺可怜的,七十多岁了。我听后为之一震,两个老夫妇都干不动活了,儿女怎么接进城里过好日子?在这鬼地方受苦。生你养你,到头来把老爸老妈都扔了!

  我叹了一口气,望着年仅40岁的'母亲,悄悄立下誓言:长大后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贵,我一定要孝顺父母。贫穷,宁可我挨饿,也不让父母受一丁点而委屈;富贵,给予父母最好的生活。

  老大爷的背影应在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他的善良像缓缓流水,流经处遍地芬芳。助人为乐、孝顺父母就是他留给我的无价之宝。

初中优秀作文 篇8

  从前有一座森林,森林里有一只小恐龙叫欢欢,它非常喜欢和别的动物开玩笑.

  一次,欢欢看见大象伯伯正在家门前的大树下面打盹,就轻轻的走到它的面前,把大象伯伯的长鼻子系了一个蝴蝶结,就飞快的溜走了。渐渐的大象伯伯觉得喘不过气来,惊醒过来发现自己的长鼻子被打了一个结,它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结解开。大象伯伯气急了,不用猜就知道是调皮的'欢欢干的“好事”。

  然后欢欢又来到斑马哥哥家,看见斑马哥哥正在叠被子,它就拿了一个香蕉皮悄悄的放在斑马哥哥身后,就偷偷的跑开了。斑马哥哥叠好被子后,一不留神踩到香蕉皮就摔了一个大跟头。它爬了起来气急败坏得说:“准是欢欢那个臭小子干的好事”。小恐龙欢欢藏起了熊猫弟弟的皮球,打翻了河马奶奶的开水瓶……就这样,小恐龙跟森林里的每一个动物们都开了这样的玩笑。

  欢欢越来越爱开玩笑了,森林里的动物们都不愿意和它一起玩了。看见它都离得远远的,没有人愿意靠近它。渐渐的欢欢感到很孤独。一次它生病了,也没有一个人来关心它,照顾它。它心里难受极了,心想:肯定是因为自己太爱开玩笑了,给大家带来了伤害。所以大家才不愿意理我。我要向大家道歉才行。于是它主动向大家承认了错误。动物们都原谅了这个知错改错的小恐龙。

  从此以后,小恐龙欢欢和小动物们又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初中优秀作文 篇9

  天空是永远年轻的,年轻的生命是充满活力的。

  早晨,当第一抹阳光撕裂夜的静谧,开启了新的一天。朝阳永远充满朝气,它带来光明。夜色下的云彩开始生辉,飞鸟开始扇动翅膀。由静转动的时刻,整个天空都开始喧闹起来。

  年轻人拍掉闹钟,开始一天的忙碌。

  天大亮,云彩开始汇集。风吹了起来,让天空的蓝流动起来。直升机呼啸着螺旋桨,惊动了一抹流云,藏匿在它身后的飞鸟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那里的天边。

  年轻人也看到了这个景象,活力的天空让他更加充满精力地向前走去。

  经历了一个上午的流淌,天空的蓝也被这正午的骄阳晒干不动。天空不再喧闹了,只有连绵的蝉鸣与在巢中鸟的一两声啼鸣。

  年轻人在午休。经历了一个上午的工作,他想歇一会儿。

  下午,天空聚起了乌云,很快下起了大雨。阳光不再,只有穿过乌云的一两束光线。雨点,滴打树叶,巢中的鸟正缩在树叶下,羽毛也有些被打湿了。直升机急匆匆地飞过,身边有时也掠过几只俯冲的鸟。天空浑身的'精力还没有发挥完,就以这种方式展开他年轻的生命。

  年轻人今天忘带伞了,干脆就在雨中飞奔。他也有浑身精力没使出来。

  晚上,雨停了,天空中的云也分散开来,归往各自的家去了。天边有几颗星星,透过湿润的空气闪着光。月亮在天边悠闲地躺着,准备开始它的一天。

  年轻人已经睡着了,他也在准备迎接明早的朝阳。

  天空永不褪色,而年轻的生命也是无止境的。他们永远会有精力,充满生机地工作。

  生命年轻的原因,就在于这生生不息地劳作。

初中优秀作文 篇10

  每年寒假,老师总会布置要读一本好书。于是乎师命不能违,不少同学情愿地捧几本他根本看不顺眼的书,牺牲宝贵的娱乐时间。其实,大家不必如此痛苦地对待读书,自古以来读书一直是一件被认为快乐的事,只是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找不到看书的快乐。

  那么是什么让读书的乐趣不在,我认为作者大叔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略了作品的可观性,使书受人关注程度大大降低。就拿前一段的小说《蛋白质女孩》作品质量一般,内容老套。笔法不精,以敏感的情节吸引了少数人,但这样的小说经不住考验,只满足少数人的需要,带给他们乐趣,更多的人看待它只报以嘘声。这样单调的作品并非影响书的质量的唯一原因。一些个自以为是的文坛新星,在写作水准尚未达到高境界的.时候,便自以为是地不断出书,作品质量让人不敢恭敬,而舆记更是莫名其妙地为其造势宣传,实在是令人费解。而文坛更是兴起一股名人出书潮,棋坛美女诸辰的《落棋无悔》,足坛铁碗教头徐根宝的《风雨六载》,这是体育迷追随的书,而不是大众的宠儿书籍。这样的书根本无法成为经典。那就是为什么名著中只有前人的大作而少有当代文坛的结晶。

  这就是为什么读书乐趣在消退的原因,越来越功利的出书原则使文坛已经很久没有上档的书涌现。文学的没落是我们读书乐趣减退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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